▶指标分配情况
年度入户指标的60%用于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单位人员需求,入户指标的30%用于第四类、第五类单位人员需求(区内孵化载体重点企业年度使用指标总量不超过60个),入户指标的10%用于第六类、第七类单位人员入户需求。当入户指标有剩余时,经区入户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调剂用于其他类别单位。
上述类别单位中,存在安排指标入户后人员异常流动超过5人的单位,不纳入本年度指标安排范围。
▶积分排序情况
申报人所在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纸质)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经区人社局复核后获得指标,并填报入户系统。
年度入户指标用完即止,若剩余指标数少于申报人数,则按申报人的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计分得分高低排序分配指标,同分者以申报入户人员在现单位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短确定,时间长者优先。
本年度入户指标未使用完毕的,由市发改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