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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州南沙区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入口+时间)

发布时间:2022-03-27 05:30:1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申请,人才入户申报

内容简介

?资助标准及期限对南沙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对每人每年发放8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2年。博士后生活补助由申请资助的博士后支配使用。?申请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


  ?资助标准及期限


  对南沙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对每人每年发放8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2年。博士后生活补助由申请资助的博士后支配使用。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时间


  1、集中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


  2、系统申报截至时间


  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24时。


  3、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请入口


  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申请材料


  1.《南沙区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点击下载,下载后见第4页);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设站(基地)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4.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5.博士后人员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6.开题考核通过佐证材料(第一期申请须提供);


  7.中期考核合格佐证材料(第二期申请须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请按照项目类型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申请第二期生活补助的,提供材料1及材料7即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请人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助资金。


  (四)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资金拨付。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组织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联系电话:22210855


  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联系电话:39053851


  邮箱地址:nsqrc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