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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医保共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3-07-31 03:3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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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医保共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

医保共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注意: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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