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指南
一、申请条件: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单位非关键信息变更。
三、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名称、机构类型、经济类型变更的:
(1)变更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1份,如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1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时需提供);
(3)《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
(1)变更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1份,如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
(2)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3)《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3.变更单位经办人的(新增单位经办人的需新的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4)如原经办人同时是数字证书授权人的,在变更单位经办人之前,需提供数字证书密钥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取消授权业务。(取消授权业务办理资料详见“十、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数字证书授权”)
4. 单位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5.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