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
办理流程:单位6月30日前提供要件材料,申请下一缴存年度降低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向单位出具复函(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1份);
2. 决议书及全体职工意见情况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①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并通过决议,职工大会决议需经全体参会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②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职代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另需提交职代会选举文件。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另需提交工会委员会选举文件。);
3.决议书公示材料(公示材料包括决议公告及单位内公示的现场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决议需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以上,照片应能清晰看到公示内容、能看出公示地点的全景等,可以是多张照片);
4.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当月的社会分险种汇总表及社保明细(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办理机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楼)。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