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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南沙区博士后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28 13:07:1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引进指标,人才扶持,人才引进

内容简介

【补助标准】对本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对每人每年发放8万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2年【申请条件】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间】2020


  【补助标准】


  对本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对每人每年发放8万元的生活补助。


  【补助期限】


  2年


  【申请条件】


  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https://qiye.gzns.gov.cn/ )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24时),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8月7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