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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白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公告(2025年第4次)

关于受理白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公告(2025年第4次)

发布时间:2025-07-07 10:08:55

内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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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导语】: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云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现面向辖区内企业、人才受理云誉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人才公寓(以下简称“本项目”)申请。关于受理白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公告(2025年第4次

【导语】: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云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现面向辖区内企业、人才受理云誉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人才公寓(以下简称“本项目”)申请。

关于受理白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公告(2025年第4次)

图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云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现面向辖区内企业、人才受理云誉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人才公寓(以下简称“本项目”)申请。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白云区云聚英才卡钻石卡和金卡持卡人,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区级高层次人才。


  (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三)区委或区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以区委或区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四)在白云区创业就业的港澳台青年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首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持有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


  (1)具备中国大陆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具备中国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初级或以上职称,或获得高级技工或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4)在白云区创办企业的,实缴资本50万元以上。


  (五)企业人才。


  1.重点企业人才:所在企业在白云区重点企业名录内。


  2.与区政府或各招商部门签订招商协议或合作协议等企业的人才:以招商协议、合作协议为依据。


  (六)其他在白云区企业就业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青年人才:


  1.具有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下同)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含硕士,下同)学位;


  2.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


  当区本级人才公寓供过于求时,青年人才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在白云区企业就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的人员。


  符合以上第(一)(三)(四)类的人才,原则上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其余各类人才,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方式申请。其中,第(三)(四)类人才也可以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二、申请条件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


  (二)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三、房源概况


  本次发布房源位于白云湖数字科技城核心启动区的越秀·天悦云湖小区D栋整栋,云誉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人才公寓,合计51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房一厅(54㎡)9套、两房一厅(78㎡)25套、三房一厅(101㎡)17套。

  四、租赁费用及期限


  (一)租金标准


  本项目租金定价34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其他费用)。


  (二)租赁期限


  区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5年。入住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应当遵守房屋的管理规定。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区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五、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31日。


  六、申请材料


  (一)个人或家庭申请


  1、《广州市白云区区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或家庭)》(附件2);


  2、学历、学位或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即可);


  3、申请人本人及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若有)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房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仅第(四)类人才提供,复印件〕;


  5、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材料(如审核单位要求补充时提供)。


  (二)单位申请


  1、《广州市白云区区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单位整体租赁)》(附件4);


  2、所在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材料(如审核单位要求补充时提供)。


  注:以上申请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及提交,复印件均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或盖章确认。


  七、资料提交、咨询及受理单位。


  申请人将申请资料交至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金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588号白云金控大厦18楼,资料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资料由白云金控提交有关单位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与白云金控指定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自收到我司通知后一个月内需签订租赁合同。


  具体分配程序及其他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本项目申请及受理单位为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26182652、18903062081。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pdf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区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或家庭).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广州市白云区区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单位整体租赁).docx


  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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