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历证书遗失,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
广州积分入户学历证明材料: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含高职)
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核对)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电子注册备案表示例:
学历认证报告示例:
毕业证书示例:
备注:
1、无法进行在线认证的,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2、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原件核对)
(二)高中(含中职)
包括:
1、学历为本省中专
2、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 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
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备注:
1、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本省技工学校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3、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范例:
广州积分入户“文化程度”指标认定情况(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