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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8 06:39:4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申报

内容简介

【申报对象】认定申报对象在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高等院校、教研机构等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南沙区在职在岗教育人才及在南沙区范围内教育系统各单位(含中央、省、市所属学校、教科研机构或教学站点驻南沙


  【申报对象】


  认定申报对象在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高等院校、教研机构等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南沙区在职在岗教育人才及在南沙区范围内教育系统各单位(含中央、省、市所属学校、教科研机构或教学站点驻南沙区相关机构、或镇街属公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工作,能引领本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才。


  【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人才。


  关于年龄计算的认定,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执行:申报人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如申报认定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年龄计算以2020年1月1日为限,即申报“2020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教育重点人才”的人员应为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将符合要求的纸质申报资料交至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申报表》原件(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合同或聘书、聘任协议;


  2、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实施细则》所列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市级以上荣誉证书、教学业绩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


  3、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需提供翻译件。


  (三)申报材料提交、装订及其他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编写页码和目录,以A4纸型制作,胶装成册(封面见附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提交受理窗口时需携原件现场核验;


  2、区教育局必要时可以要求申报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访问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下载填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PDF或JPG版)压制成RAR格式压缩包提交系统进行网上预审。


  (二)受理。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区教育局根据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标准,通过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提出认定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四)公示。经核准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五)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相应的高层次教育人才证书。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自申报单位递件资料齐全开始计算,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组织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申请地点】


  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


  联系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0-34683880


  【注意事项】


  (一)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申报事宜;


  (二)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取消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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