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居住证信息对象:
1、居住登记被注销的;
2、申请注销居住证的;
3、骗领居住证的;
4、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注销原居住证信息。
居住证信息注销流程:
①对流动人口本人只申请注销居住证的,经核实,仍在居住,注销居住证信息,不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②对骗领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如果核实居住登记有效,不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拓展:注销在穗居住登记对象
流动人口本人,屋主、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旅馆业,主动申报注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流动人口离开的;在系统核查中发现已办理广州市常住户口登记的,常住户口被注销的,或到省内他市申报居住登记的;经举报或工作中发现虚假登记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