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8 12:06:50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认定申请,引进人才,人才引进申报
内容简介
【申报材料】1、《 南沙区博士后科研经费申请表》;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3、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需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4、博士后人员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5、开题通过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按照项目
【申报材料】
1、《 南沙区博士后科研经费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需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4、博士后人员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5、开题通过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按照项目类型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补助标准】
对南沙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
【申请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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