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第一步:异地受理点申请
申请人到市内设立的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办时,记得带齐所需材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原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二步:现场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广东省居住证》,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
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异地受理点领证
已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属广东省内异地办理的四十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分局办证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
备注:各区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详见“广州”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户政”--资讯服务--服务事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