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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南沙区博士后安家费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3-28 10:40:3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人才认定,人才认定申报,人才引进申请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止


  【申请条件】


  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请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申请系统】


  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24时),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8月7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


  博士后科研人员期满出站后,留在南沙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南沙区财政资助20万元安家费,分两期发放。博士后科研人员期满出站后在区内创新创业,认定为高端领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区相关个人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