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广州购买公寓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2022-03-20 18:11:1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提取,广州公积金转移,公积金缴纳基数

内容简介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办理按月还贷。


   在线咨询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由于公寓属于特殊情况,需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若仍有疑惑,请到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地址链接:http://gjj.gz.gov.cn/ywwd/zxjbwd/content/post_3476484.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