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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2-03-20 18:51:3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住房公积金,广州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

内容简介

网友问题:本人单身,在广州中心六区工作,已经工作三年,有连续的流水社保和公积金,已经在用公积金在黄埔在供一套住宅,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增城或者从化买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住宅吗?首付几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


  网友问题:


  本人单身,在广州中心六区工作,已经工作三年,有连续的流水社保和公积金,已经在用公积金在黄埔在供一套住宅,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增城或者从化买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住宅吗?首付几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