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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登记凭证怎么补办?

发布时间:2022-03-31 18:34:5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入户积分,职称入户,积分入户政策,入户条件,人才入户申请

内容简介

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备注: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住登记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


  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


  备注: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居住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注明: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