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8 16:48:3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交通违法,交通违法
内容简介
一、补贴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消费者于2020年3月4日 (含4日)至12月31日(含31日) 期间,交易过户名下粤A牌机动车(非新能源车)(该车须是2020年3月4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消费者名下),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广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原车辆转移登记。2、
一、补贴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消费者于2020年3月4日 (含4日)至12月31日(含31日) 期间,交易过户名下粤A牌机动车(非新能源车)(该车须是2020年3月4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消费者名下),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广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原车辆转移登记。
2、消费者于2020年3月4日(含4日)至12月31日(含31日) 期间,在广州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发票》
3、消费者于在2021年2月28日 (含28日)前,在广州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置换汽车的车主与新车上牌车主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一)2020年3月4日至12月31日,对置换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每辆给予0.3万元补助;
(二)2020年4月3日至12月31日,对置换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0.6万元补助(与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不重复补助)。
三、消费者申请办理流程
(一)登录“穗车购”小程序,按照流程提示填写、上传相关文件。经核对消费者在车管所的车辆交易信息,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手机端将收到通知。
(二)企业受理。汽车销售企业需向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申领“购车补助二维码”。汽车销售企业在消费者购车后协助其登记新车信息提交购车补助申请,并在系统端上签署意见,点击上传。
(三)提交上牌信息。消费者购车并提交购车补助申请后,须及时到车管所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并在平台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系统后台及有关部门审核。车管、工信、商务及第三方机构审核后,拨付补贴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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