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相关材料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
第二步:户政窗口受理后将信息通过全国异地受理信息系统流转至户籍地审核、签发。
第三步:户籍地将处理信息反馈给受理地后再制作、发放证件。
办理材料要求
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原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办理费用:异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为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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