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人员已向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强调:非广州市户籍不能在广州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有效期】
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同等效力,但有效期只有3个月。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申办。
(1)预约
大部分区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登录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入口,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预约时间及办证地点。
(2)根据预约短信提示,携带相关资料于预约时间内到预约地点办理身份证换补业务。
2、申请人还可通过办证大厅的自助机自助申请补换领,同时选择申办临时身份证,当场便能在前台领取临时身份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查看具体位置
【办理期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立等可取。
【办理费用】
工本费10元
【咨询电话】
020-12345